“证照分离”改革核心内容有哪些?

2022-06-22 11:35:29

记者从3月1日起在北京正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一批改革举措,持续推进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推进从严从快打击,持续简政放权,依法简政放权,促进外商投资公平有序退出。


我们来看看“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修订)》等7项政策,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包括压缩审批环节、压缩生产要素、推进信用监管、加强准入前功。


一.“证照分离”改革对审批权限有什么规定?

我们从清单的立法思路、适用范围等方面具体列举了6项改革举措,并明确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内容:


《关于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明确了具体实行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范围,包括:


1.改革促进股权募集(IPO)制度改革,实行股权募集延期缴纳,由原股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先行支付融资费用。

2.优化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服务,优化审批项目和时限。


《试点方案》强调,本届审批事项涉及股权发行和分红等事项,但与首次发放和发放相比,新增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管理措施。


《试点方案》同时规定,在审批权限的基础上,缩短审批期限,简化审批事项,优化整合程序,压缩审批项目和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加强事后监管的通知(财税[2016]45号)


二、如需调整申请材料,请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原始股东的身份证;

3.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5.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6.原始股东之间的协议书和约定书;

7.投资者批准证书(一式两份)。


三、增加窗口受理项目。

这次,有两种方法,每个窗口都可以同步办理。如果不是委托了代理公司,只能选择自动办理,但可以亲自到窗口去办理。除了预约外,其他流程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其他情况不能参照,需要提供的资料也需要提供。


企业申请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法人资格证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股东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章程。

7.授权委托书;

8.住所使用证明。


本通知所称企业申请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范围,参考企业标准;

4.注册资本,认购制度不要求验资报告,但除了有3万以上注册资本外,不得超过注册资本10万元,其余部分按照公司成立时认购制度执行;

5.股东、法人、监事身份证明和地址证明,如果有公司地址,需要提供25位身份证和地址证明材料,租期为90天。


公司为国内提供的集团公司注册登记服务,提供代理报关、贸易报关、技术进出口、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口岸、各种进出口商品采购交易等。


本通知所称企业申请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3.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字);

4.发起人或全体董事签字;

5.自然人身份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住所使用证明。

上述业务适用于暂不具备企业登记条件的企业。


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股东大会决议;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注册地租赁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5.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6.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这一系列业务可按照邮政局和邮政总局的统一安排办理。


设立办事处所需资料: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章程;

3. 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 代理人身份证明。


 提供的信息:

1. 公司设立申请书;

2. 公司章程;

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住所使用证明》。

  上述信息由四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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