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哪些?(注销公司流程)

2022-06-29 19:25:02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其它税种。


注: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六)其他相关税务事项出现。


注: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办理的公司注销。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以上就是简单介绍下其他情况不符合,都需要进行清算的公司的清算组织形式,需要明确公司的清算组织形式如下:


1.清算组成员为公司的,清算组核心成员为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清算相关事项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清算组核心成员为被清算组织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3.清算组核心成员认为自己是公司的股东,并行使清算职权。

4.认缴义务人认缴的出资额,如法定资本,且未缴足出资。

5.认缴义务人认缴的出资额,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6.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7.公司清算组成员要求清算的,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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