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债,股东和法人可以逃避债务吗?

2022-07-08 17:43:51

公司负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规定是股东面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但上述情况是基于股东完成投资义务的前提,即如果股东投资不足或逃避投资,一旦公司债务问题,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即公司债务是股东债务,股东的个人财产也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直至公司债务偿还。


由此产生了许多问题。如果股东在投资不足的情况下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公司债务是否与原股东有关?我将以一个例子解释这个问题的答案:


肖佳是一家公司的股东,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他实际支付的费用是400万元,出资期限是2018年9月1日。然后,2018年8月20日,肖佳以30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了小B。之后,2018年9月5日,a公司因债务过多未能及时还清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起诉a公司。


之后出现了一个问题,小甲在公司债务问题前夕将股权转让给了小乙,那么小甲是否可以被债权人追加为被执行人?


这个问题主要有两个突破点:

  1. 我们可以清楚地表明,小佳在转让股权前没有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这决定了小佳将承担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或连带责任。如果小佳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小佳将在其欠款范围内偿还公司债务。


2.看看公司在股权转让前偿还债务的能力。如果公司在转让股权前已经失去了偿还债务的能力,那么转让股权的行为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逃避出资义务,恶意转让股权,将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如果公司有能力在小佳转让股权前偿还债务,小佳不应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但是,如果小佳没有完成出资义务,也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


最后要提醒全体股东,如果你有接受股权转让的经验或想法,一定要提前确定转让人的债务和股权。


如果原股东有债务问题,如未能履行出资义务,则在接受其股权后,您需要承担原股东债务的风险。在接受股权转让时,您还必须确定股权,以查看股权是否被冻结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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