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能否实现增资?

2022-09-01 19:28:29

面对资本的浪潮,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或引入外部资本,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公司的增资。增资是否只能通过外部/当前股东增加流动资产来实现,因此对于股东权益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能否实现增资?让我们一起来谈谈这个问题。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1.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接受捐赠.公积金是由股本溢价和法定资产重估升值等因素形成的。

由此可见,资本公积的形成分为不同的形式。根据会计准则,计入资本公积主要有四种方式:资本溢价.其它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捐赠资本与资本转换的差额。


2.那么资本公积的四种方式能否转增资本?

当然不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82条规定,资本公积(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项目).资产评估增值.股权投资准备三项)不能转增资本,因此除上述资本溢价外,.接受现金捐赠.外汇资汇资本的差额.其它资本公积可用于转增资本。


3.法人股东在将上述可转换资本的资本公积转换为资本时是否需要纳税?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公司股本转增和泛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函[1998]号的相关政策。原城市信用社在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期间,应缴纳个人股票增值所得税的批复。除资本溢价外,其他如接受现金捐赠.外汇资汇资本的差额.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征。


公积转增资本

1.一般盈余公积有两种:一种是法定公积金,企业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得提取。

另外一种是随意公积金,主要是企业根据股东会的决定提取。


2.盈余公积可以转换为资本。参照发[1997]198号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公司股本转换和泛红股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1998333号相关政策规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随机公积金转换为注册资本。事实上,企业将盈余公积金分配给股东.收入,股东再次使用股息.增加注册资本的收益。

因此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缴个人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1.未分配利润是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它可以在下一年继续分配,在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2.未分配利润也可以转换为资本。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0〕118号文中强调“除另有规定外,无论企业会计核算采用何种投资方式,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会计核算中实际分配利润(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应当确定投资收入的实现。”


因此,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应视为分配利润,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缴个人所得税。


文章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