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拍卖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营地点、股权等的变更,须与开业时间或者前一次变更相隔的时间在一年以上。
所需材料
1 . 《关于XX拍卖(行)有限公司变更XXX的请示》 (原件)
6 .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8 . 《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原件)
11 . 《增加拍卖文物艺术品经营范围的文物鉴定评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原件)
13 . 《国家和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原件)
15 . 《新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原件)
17 . 《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全体股东决议及修正后的章程》 (原件)
办理流程
1 . 申请
2 . 市经贸委窗口受理
3 . 市经贸委审查上报省经贸委(市经贸委)
4 . 省经贸委审核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办理时限